经营范围原则上并没有太大的限制,除银行、保险及军事类行业以外,其他基本都可以成为公司的业务;如:投资、船务运输、进出口贸易、房地产、建筑、装饰装潢、资讯网路、服装纺织、旅游、文化出版等;许多中小企业老板都并不明确写出其经营范围,这样有利经营者不需把所经营的业务限制在某一范围之内。  
     
   
      新设(包括独资、合资、合作等)、收购、兼并、参股、注资、股权置换等。  
     
   
      由商务部或由商务部委托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核准,申请《内地企业赴港澳地区投资批准证书》主管部门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。需提供的申请材料:

(一)申请书(企业的名称、注册资本、投资金额、经营范围等);
(二)拟投资开办企业约章程,相关协定或合同;
(三)内地企业营业执照及其他资质证明;
(五)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决定要求的其他檔。